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十一、录取办法与原则
1.艺术类(美术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上海市: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各50%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10×[(素描×40%+色彩×40%+速写×20%)×50%+文化考试成绩÷4×50%](满分1500分)
外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以美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之和计入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美术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
2.摄影专业录取原则
摄影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各50%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10×(校考成绩÷2×50%+文化考试成绩÷4÷1.5×50%)(满分1000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成绩合格,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外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4.上海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专业成绩达到前5名者,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者,直接录取。
5.摄影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不能用于其他艺术类专业。
6.我校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生源地高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二、资助体系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艺术类专业学生享受的资助政策与非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相同。
十三、学历证书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67791228
监督电话:021-67791256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sues.edu.cn
十五、其他须知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其他规定按学校学生手册及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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