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落户沈阳,并于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办学类型、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沈阳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的音乐、舞蹈和戏剧影视等艺术类的创作、研究、表演、教学和管理的专门、复合及应用型人才。
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全额交纳该学年学费。
入 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二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处理,我院对其不存档、不转档。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辽宁省内新生一律不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自愿。
就 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
2.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年龄:报考音乐制作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米以上(含1.60米),男1.70米以上(含1.70米);报考演唱教育、演奏教育、基础音乐教育、行进艺术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米以上(含1.55米),男1.65米以上(含1.65米);报考时装模特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5米以上(含1.65米),男1.75米以上(含1.75米)。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5.色盲、色弱者不允许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并具备所学专业身体基本条件。
7.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兼报有关专业方向需再增加二张(辽宁省考生除外)。
3.各省招考办下发的《2013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兼报:①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如两个专业方向同时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选择其一参加复试;②专业课考试科目含笔试的专业方向不得相互兼报。
5.本院报名不受理函报。
6.考生所交材料及专业考试费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退。
7.我院外省考场实行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http://sycm.com.cn/jobs,2012年12月30日起开通。外省考场的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进行现场确认。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后及时上网补报。考生必须保证网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保护好个人信息,如有错填、漏填、重复注册、冒名注册等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的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AFIA模特认证体系是针对亚洲模特的骨骼条件,结合国际时尚领域职业模特的规范和惯例,在亚洲地区执行的职业模特资质分级检定......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