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
2008年艺术类专业黑龙江省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招考办批准,我校2008年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分全省统一考试、学校单独考试两种形式。报考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报考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现将我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1、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美术学(师范类)、绘画(中国画、油画、动画、壁画、水彩画、版画、漆画、综合绘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新媒体艺术、装饰艺术、城市景观、视觉传达、服装设计);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管弦乐器、键盘乐器)。
2、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绘画(书法、雕塑、艺术学理论、综合艺术(美术方向));艺术设计(摄影、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舞蹈编导;戏剧表演;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现代音乐(电声乐器、萨克斯、打击乐)、音乐编辑、电子音乐作曲、艺术学理论、综合艺术(音乐方向)、音乐剧、节目主持);学前教育;广播电视编导。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舞蹈编导、音乐表演(节目主持)、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60米、男1.70米以上;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男1.80米以上(综合素质优秀者,可放宽1-2厘米)。
2、报考舞蹈编导、音乐表演(节目主持)、戏剧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美术学、音乐学、绘画(动画、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环境艺术、摄影、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音乐表演(艺术学理论、现代音乐)、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兼招艺术文史和理工考生,其余专业只招艺术文史考生。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三、报名考试
学校单独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专业1月13日—18日,其余专业12月28—1月4日,网址:http://zsb.hrbnu.edu.cn。
学校单独考试现场确认时间:本人持高考艺术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公章的证明),绘画、艺术设计专业1月6、7日,音乐表演、戏剧表演、舞蹈编导专业1月23、24日,到我校艺术学院音乐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确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月20、21日、学前教育专业1月27日到我校江南校区主楼招生办确认。
学校单独考试时间:绘画、艺术设计专业1月8日-12日,音乐表演、戏剧表演、舞蹈编导专业1月25日—1月27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月22—24日,学前教育专业1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专业准考证。
四、录取办法
1、学前教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从学校单独考试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余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将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其它事项
1、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2、学费收费标准:学前教育专业28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8000元/学年,其余专业9000元/学年。
六、咨询(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电话:0451-88060177 88060178(招生办) 88067523(艺术学院)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b.hrbnu.edu.cn 艺术学院网址:http://art.hr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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