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艺节目性质的演出中,采用推销服装的演出动机肯定是不可取的。模特怎样依据演出性质的不同,创造出和谐的艺术形象呢?
目前在我国,演出的性质可大致分为三种:展示性演出,表演性演出,综合展示与表演的混合性演出。这种状况是我国独特的国情所决定的。大家都知道,模特行业起源和发展于商品推销 , 但模特行业进入中国以后,并不完全都是商业行为。
展示性演出多以商业性促销类表演为主,多服务于时装发布会、订货会、服装展示会、设计师个人发布会等,表演台型多为 T 台。此类演出都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如创立服装品牌,推出服装新款,尽快打开市场。所表演的服装多为生活中可以穿着的服装。在此类演出中,每一位模特都是服装公司或设计师精选的,她们如同公司的形象小组,在演出中起着推销员的作用,所穿的服装就是在替顾客试装,让顾客和分销商体味到每款服装静态与动态的穿着效果,达到促成最大的展销量的目的。在这种表演中,模特应明确演出的动机,根据服装的角色和风格,运用好形体的展示性语言,这样服装的个性和创意就会得到良好的发挥。反之将会影响演出效果。
表演性演出多为大型服饰文化表演、文艺晚会、文艺汇演等。台型多为舞台或变异舞台。演出的服装多为现代生活中无法穿戴的服饰,有用竹编、木绳、塑料等材料制作的纯艺术性服装,有以历史朝代、典故、民族风情为创作源泉的文化性服装,还有对景物夸张、变异和对未来超前幻想的灵感性服装等等。这些服装在表演时通常可分为两大类:
这一类表演一般是以独立节目出现的,演出的性质并非是推销服装,而是以展演服饰文化为特点。或以历史、现代、未来为创意背景,或用音乐、灯光营造服饰意境。模特参加此类演出,首先要明确演出的性质和所穿服装的文化背景,确定神、形、情的表演分寸,表演的形象要与背景或音乐意境相融合,要神似重于形似,动作的韵味要浓厚。此时形象的设计要采用表演性的形体语言 , 以创造服饰所体现的文化为重点。观众在欣赏此类表演时,也同时感受到服饰本身所体现出的时代 风情、文化氛围以及神、形相符的形象。这是文化类表演所具有的欣赏价值。
在一些文艺晚会上,常出现以模特表演作为歌手的背景。这类演出,歌手是主角,模特是配角 , 而歌曲才是主题。此时模特表演的主题应是歌的内容而不是服装。模特要以独具的形象感为歌声营造视觉上的景观,衬托和加强歌声的感染力。模特已不是服装个性的载体,而是表现歌曲氛围的群雕。因此模特在这类演出中不可与歌手平分天下或自成一体,应该围绕主角设计群体形象 , 围绕主题设计形体语言。以歌确立形象,以形象映托歌是这类演出的特点。
模特在展示性演出中,强调的是表演动机。模特对产品钓演示、技巧的运用,都是以表演动机为基础的。而在表演性演出中 , 虽调的是表演的心理状态,即模特对作品的把握是以角色的心理状态为基础的。在综合性演出中 ,要强调模特的创作激情,即对产品艺术形象的塑造。基于这三种不同的创作心态,所创作的形象也必然不同,所以对模特的表演能力和训练也提出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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