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2.学校由北京市管理,院校代码为10012。
3.学校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南设有北校区,艺术类专业[除表演(服装表演)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区就读。
4.招生层次:本科。
5.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7.录取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
8.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9.对在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经发现并确认后,取消入学资格。
10.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1.专业考试科目: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的考试科目:(a)测体;(b)模特技巧;(c)舞蹈或健美操。
12.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见招生简章。
13.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各专业的录取方法:
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14.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15.学校设有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16.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17.本《章程》由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院系名称 |
招生专业(方向)名称 |
招生人数 |
院系合计 |
总数 |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艺术设计(服装) |
220 |
260 |
670 | |
表演(服装表演) |
40 | ||||
说明 |
专业均全国统招、文理兼收 | ||||
报考须知
一、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1、报名及考试安排: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二、报名及考试:
(1)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3日--14日;
报名内容:测定身高、三围尺寸、形体比例等量体工作;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考生自备量体时所需要的泳装。
(2)初试方法
初试时间:2010年1月15日--16日,1月17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初试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表现力、造型、乐感等(男女考生着自带服装进行此项考试科目,女生自备高跟鞋)。
(3)复试方法
复试时间:2010年1月17日;
复试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 口试或命题小品片段:考察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观察能力,或即兴表演能力。
2、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明。
现场报名时须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业成绩查询:
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录取:
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
AFIA模特认证体系是针对亚洲模特的骨骼条件,结合国际时尚领域职业模特的规范和惯例,在亚洲地区执行的职业模特资质分级检定...... 详情